尿毒症性脑病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纯技术帖重疾的种类和高发病种 [复制链接]

1#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这是行业监管发布的针对18岁以上成人的重大疾病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使用原则规定如下:

1、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2、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种类,并自行制定相关定义。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和配套宣传材料中,本规范规定的疾病种类应当按照本规范3.1所列顺序排列,并置于各保险公司自行增加的疾病种类之前;同时,应当对二者予以区别说明。

4、保险公司设定重大疾病保险除外责任时,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疾病、达到的疾病状态或进行的手术,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不能超出本规范3.2规定的范围。

保险公司重疾险有哪些?冯绍东()从保险责任来看,承保的疾病都包含了保险行业协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除此以外,不同的公司也大多承保了其它医疗花费巨大但没有标准定义的疾病。死于重大疾病的死亡率近60%(主要为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和心脏病,男性59.55%,女性59.63%)。

下面是排名前十的死亡原因。

可以看到癌症、良性脑肿瘤、中风、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以外的心脏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其它严重心脏病等占索赔的近90%(男性89.5%,女性93.9%)。

下面我们继续看看《使用规范》定义的25种重疾有哪些。读明白这些需要一定的医学知识,这也是琦妈不能理解的为什么一两个小时客户就签单的原因。

 3.1.1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


  (6)感染艾滋病病*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


  3.1.2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1.3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3.1.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3.1.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3.1.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3.1.7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3.1.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疸或*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3.1.9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3.1.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持续性*疸;


  (2)腹水;


  (3)肝性脑病;


  (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3.1.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3.1.12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3.1.13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赫兹、赫兹和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3.1.14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5度。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3.1.15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3.1.16心脏瓣膜手术


  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


  3.1.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3.1.18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3.1.19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3.1.20严重Ⅲ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3.1.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30mmHg。


  3.1.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3.1.23语言能力丧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3.1.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L;


  ②网织红细胞<1%;


  ③血小板绝对值≤20×/L。


  3.1.25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再来看看近年的一些机构数据。

近年来,恶性肿瘤的发病率逐年提高。中国肿瘤登记中心年年报数据显示,每年我国新发癌症病例约万,平均每分钟有6人被诊断为恶性肿瘤。富德生命人寿近期发布的重疾险理赔原因显示,重大疾病理赔案件中以癌症、急性心肌梗死和脑中风后遗症为主,占比分别为75%、10%和5%。年因癌症发生的重大疾病理赔中,其中女性占比61%,男性占比39%。男性癌症中以肺癌、肝癌和胃癌为主,分别占男性癌症的15.67%、15.19%和9.72%;女性癌症中以乳腺癌、甲状腺癌和子宫颈癌为主,分别占女性癌症的26.38%、16.28%和10.34%。

现在很多公司的重疾保障可以达到50-60种,还有对轻症进行赔付的产品。这个留到下次再来解释。

tips:保障范围越广,相对应保费越昂贵。这也是现在产品竞争的趋势,不断突破病种数量。这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但大家也要理性消费。特别现在互联网保险,并不一定要这类大而全的产品,小众的产品设计更能灵活多变,切合消费者的需求。

圈外人,您身边的风险管理专家!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