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性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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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书院镇重大疾病综合保险,你了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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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带来一个重磅好消息,自年5月1日起,书院镇重大疾病综合保险正式实施。跟着小编来详细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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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背景

近年来,随着雾霾、沙尘、地下水污染等现象的频发,导致重大疾病的发病率也逐步上升,高昂的医疗费用增加了居民日常生活的经济负担,成了不少家庭“致贫”“返贫”的直接原因。对很多家庭来说,若不幸患上重大疾病,无异于是一场灾难。

如何才能减少因病至困、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更好地帮助我镇重大疾病家庭走出阴影,重塑生活的信心呢?书院镇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经过半年多时间的摸底调查和方案讨论,最终与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险协议,自年5月1日起,为全镇户籍居民投保了重大疾病综合保险。此次投保的重大疾病保险不仅考虑到首次确诊后的补助,还将患者的后续治疗费用纳入了补贴范围,有效缓解了后期的医疗费用。

书院镇重大疾病综合保险的实施,不仅在全区属于首创,更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重大疾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尝试,必将惠及全镇罹患重大疾病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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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策问答→

01问题一:谁能享受这份保险保障呢?

答:年5月1日之前具有书院镇户籍,并在年5月1日之后确诊罹患重大疾病的本镇居民。

02问题二:这个重大疾病保险都包含哪些保险责任呢?

答:1.重大疾病保险:在保险期限内被首次确诊为保险条款中所列明的三十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的,可以获得保险赔偿元。2.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书院镇户籍居民因重大疾病(条款中列明的三十种)住院或门急诊所产生的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扣除个人账户支付部分以及其他已获得的补偿或赔偿部分),依据医疗发票按下表标准进行补贴。

分类指标

发票金额(元)

赔付标准(元)

自负费用(不含自费)

以下

0

(含)以上

80%

自费费用

0~0(含)

20%

0以上

20%+

*自负与自费赔付标准可同时享受

03问题三:申请保险理赔需要什么材料?

答:1、申请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首次确诊的门诊病历复印件以及之前半年的病历卡复印件

3、诊断证明书原件

4、入院病例及出院小结原件

5、门急诊医药费发票原件

6、其他辅助材料

04问题四:哪里申办保险理赔呢?

答:1、常年服务窗口: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公司位于浦东新区惠南镇城西路号(听潮一村东门口南侧),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5~下午17:00(除国定假日)。

2、便民服务点: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下一工作日)我们会有专业的保险工作人员在书院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为您受理申请。

05问题五:哪些病属于这次保险的理赔范围呢?

答:此次保险协议中所列明的三十种重大疾病其中第一种至第二十五种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疾病,其余为安信保险公司增加的疾病。重大疾病的名称及定义如下:

1、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


  (6)感染艾滋病病*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疸或*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9、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持续性*疸;


  (2)腹水;


  (3)肝性脑病;


  (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12、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5度。

15、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16、心脏瓣膜手术

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8、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19、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20、严重Ⅲ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30mmHg。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23、语言能力丧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L;


  ②网织红细胞<1%;


  ③血小板绝对值≤20×/L。

25、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26、脑动脉瘤开颅手术

指为治疗脑动脉瘤,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夹闭、修复或切除病变脑动脉血管的手术。

导管及血管内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27、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指因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导致不可逆的运动或感觉功能障碍,临床表现为视力受损、截瘫、平衡失调、构音障碍、大小便机能失调等症状。

不可逆指运动或感觉功能障碍初次诊断后需持续天以上。须由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明确出现因视神经、脑干或脊髓损伤等导致的上述临床症状;

(2)散在的、多样性的神经损伤;

(3)上述临床症状反复发作、恶化及神经损伤的病史纪录。

28、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累及多系统、多器官的具有多种自身抗体的免疫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又称为狼疮性肾炎,是系统性红斑狼疮累及肾脏,造成肾功能损伤。须经肾脏病理检查或临床确诊,并符合下列WHO诊断标准定义的Ⅲ型至Ⅴ型狼疮性肾炎。

世界卫生组织(WHO)狼疮性肾炎分型:

Ⅰ型(微小病变型)镜下阴性,尿液正常

Ⅱ型(系膜病变型)中度蛋白尿,偶有尿沉渣改变

Ⅲ型(局灶及节段增生型)蛋白尿,尿沉渣改变

Ⅳ型(弥漫增生型)急性肾炎伴有尿沉渣改变及/或肾病综合征

Ⅴ型(膜型)肾病综合征或重度蛋白尿

其它类型的红斑性狼疮,如盘状狼疮,仅累及血液及关节等其它系统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不在保障范围内。

29、严重重症肌无力

指一种神经与肌肉接头部位传递障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特征是局部或全身横纹肌于活动时易于疲劳无力,颅神经眼外肌最易累及,也可涉及呼吸肌、下肢近端肌群以至全身肌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经药物或胸腺手术治疗一年以上无法控制病情,丧失正常工作能力;

(2)出现眼睑下垂,或延髓肌受累引起的构音困难、进食呛咳,或由于肌无力累及延髓肌、呼吸肌而致机体呼吸功能不正常的危急状态即肌无力危象;

(3)症状缓解、复发及恶化的交替出现,临床接受新斯的明等抗胆碱酯酶药物治疗的病史。

30、终末期肺病

指慢性呼吸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肺功能测试其FEV1持续低于0.75升;

(2)病人缺氧必须广泛而持续地进行输氧治疗;

(3)动脉血气分析氧分压低于55mmHg。

理赔时须提供医院证明文件或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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