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眉山市东坡区的渔民何某在岷江打渔时偶然发现岷江内有一根木头横陈在水底。
乌木——图文无关
因为四川多乌木,他当时就怀疑水底的可能也是乌木,在多番辨认后,他确定河底的木头是是乌木,于是便起了弄去卖钱的念头。
但是他一个人势单力孤没有办法把深陷于淤泥里面的乌木弄上岸,于是他想到了找帮手。
随后他联系了熟人陈某以及赵某兄弟,商量着把乌木弄出来卖了大家一起分钱。
结果他们在挖掘乌木的过程中不巧被附近黑龙镇季时坝村的村民给发现了。
季时坝村的村民看到有人在河里挖东西,于是便去打探,当他们得知赵某等人是在挖掘乌木的时候他们不动声色的退走了。
发觉赵某等人挖掘乌木的村民知道乌木是属于国家的,而他们私自挖掘是违法的。
所以在商议后他们便到黑龙镇镇*府反映了有人在盗挖乌木的事情。
黑龙镇镇*府对此非常重视,为了防止国家财产丢失,镇*府立即派人与季时坝村的村主任赶到挖掘现场出面制止他们的盗掘行为,并将他们已经挖掘出来的部分进行了回填。
黑龙镇镇*府的工作人员和季时坝村的村主任制止陈某他们之后就回去了,他们单纯的以为这样就没有人盗挖了。
但他们忘记了一句财帛动人心的古语,乌木就是钱,陈某等人见到钱财怎么可能不动心呢?
在被村主任制止后,陈某等人并未放弃,他们商议后决定还是要把这乌木弄出来换钱。
于是他们重整旗鼓,筹措资金,购买了钢丝绳还雇来了挖掘机,更是安排好了看守决定快速的把乌木搞到手!
但是这一次主事者不再是陈某而是变成了赵某,赵某纠集了甘某,然后找人借了一笔启动资金。
有了这笔钱他们就有了购买钢丝绳雇佣挖掘机和民工的费用了。
这一次为了万无一失他们甚至还安排了好几个人望风,让他们在季时坝村的村民来阻拦时及时报信和制止。
一切准备好之后他们就连夜动工了,这一干就是好几个晚上,期间由于动静太大还真的引来了季时坝村的村民阻拦。
但是在这一伙人的面前,季时坝的村民们的吵闹并没有什么大作用,哪怕季时坝村民再次向黑龙镇上报了此事,而黑龙镇也连夜派人过来查看也没有用,乌木最后还是被这一伙人给挖出来了。
挖出乌木后,他们将其运到一家叫做铁象砂场的地方进行藏匿并寻找买家。
很快,赵某等人便找到了买家,买家是一位姓刘的商人,一开始赵某等人要价太高,所以和刘姓商人的交易谈崩了。
首次谈崩之后赵某等人觉得这根乌木是个烫手山芋需要尽快出货,于是商议后再次去找到了刘姓商人。
第二次商谈还算顺利,最后把价格谈到8万元成交了。
一根楠木化成的阴沉木就这样被8万块钱卖掉了,虽然8万块钱对于赵某等人来说有些差强人意,但他们也不算白忙活,最后也接受了这个结果。
乌木卖出去后,团伙成员就等着坐地分赃了,这8万块钱陈某、龚某某、何某、陈某、赵某、彭某、陈某、何某、陈某,这9人每人分了块,剩下的1块钱被这9人共同拿去挥霍了。
但是,虽然分钱的时候和挥霍的时候很快乐,但是不义之财怎么得来的就要怎么还回去。
当黑龙镇镇*府发现乌木不见了之后就报警了,经过警方的调查发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于是这一伙人悉数被捕获。
最后,所有人都退赃了,当初分钱的时候有多高兴,退赃的时候就有多郁闷。
此事的最后结果是,主犯陈某被判3年,赵某被判3年,甘某被判2年,罪名都是盗窃罪!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几人虽然被判了有期徒刑,不过却都是缓刑,只要缓刑期间不再违反法律,那就并不需要真正服刑!
通过赵某等人盗挖乌木被判刑的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乌木虽好,可那是国家的财产,咱们普通人发现乌木未经允许是不能自行打捞的。
谁私下自行打捞谁就违法了,违法后必然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所以再也不要听信谣言说什么谁发现就是谁的话了,那都是骗小孩儿的。
再次提醒看到这篇文章的所有人:在我国,地下的所有矿产资源都是国有的,乌木是一种碳化的木材,也是一种矿产资源,所以大家以后万一有机会看见乌木还是直接报警吧,说不定还能混个证书和奖金呢!
千万别起贪念,否则后果严重,言尽于此,切记切记!
注:本文资料来源于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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