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处坠落事故教训
1、承包商“10.28”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
事故经过:年10月28日,某石化新建2#脱硫塔氯离子厂房施工现场1名承包商施工人员在7米高作业层擅自拆除安全网向下传送配电箱时,发生高处坠落,抢救无效死亡。
施工教训:作业人员擅自拆改安全措施。
2、承包商“10.30”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
事故经过:年10月30日,某承包商安排1名员工在12米高的钻井平台作业,作业结束撤离时突发眩晕从平台缺口(没有防护措施)处坠落死亡。
施工教训:未按照《高处作业即坠落保护管理程序》中的6.8.2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垂直运送物资平台,除必须在其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和活动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空应设置防护棚,井架通道中间必须封闭。
二、火灾事故
1、某公司“6.8”火灾事故,死亡1人
事故经过:年6月8日15:31,承包商某公司作业人员,在管廊上更换一管线盲盖垫片时,错误拆开正在运行的石脑油管线盲盖,石脑油喷出,造成1名作业人员烧伤,抢救无效死亡。事故教训:安全技术交底需落到实处,在作业影响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识。
2、某公司“11.28”重大火灾事故
事故经过:年11月28日,XX公司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泄漏的氯乙烯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重大爆燃事故,并造成该公司南侧毗邻的省道上的38辆货车和12辆小汽车被烧毁,导致23人死亡、22人受伤。事故教训: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规定的6.1.10保管人和使用人应熟知危险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及有关性能,并掌握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方案。
三、起重事故
1、某承包商“8.24”起重事故,死亡1人
事故经过:年8月24日,某公司在石化酸性气处理改造项目,使用吨履带吊车吊装换热器。因换热器距离吨履带吊车较远,超过了吊车的作业半径,现场安排一辆吨汽车吊装配合移位,将换热器移到指定位置后,吨汽车吊停在原地待命。起重指挥站在换热器和吨汽车吊直间指挥吊装,换热器被吊起后迅速向吊车方向摆动,因躲闪不及,被挤压在换热器和吊车之间,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教训:未按照《起重吊装作业管理程序》3.2.1.11起重机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戒标识。除必要的指挥人员和思索人员外,起重机吊臂下及起重机部件旋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员停留。
2、某承包商“11.2”起重事故,死亡1人
事故经过:年11月2日,某公司承包商在进行提升管吊装时,吊装被管口割断,提升管口从62米高处坠落地面,撞断附近正在预装的框架横梁,横梁将下方的施工人员砸伤导致1人死亡。事故教训:作业人员违反《起重吊装作业管理程序》6.2.1.18有锐利棱角的吊件捆绑时,应做好垫块,防止吊索具被锐利棱角割坏。
四、机械伤害事故
1、某承包商“6.26”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事故经过:年6月26日凌晨1:51,某公司承包商维保人员王某某在处理热电运行部脱硫系统B真空皮带脱水机“滤布跑偏”故障时,违章站在滤布上,试图用踩踏方式调整正在运行的脱水机滤布。王某某在压根附近踩踏时,脚部被卷入压根与滤布之间,进而整个身体被卷入,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教训:未做到《施工机具管理程序》中以下两项条款:1)6.2.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施工机具的性能、特点并掌握相应安全操作技能,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6.3.2需要修理的施工机具应由有相应资格的维修人员管理,严禁无资质的人员修理机具。
2、某承包商“11.6”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事故经过:年11月6日,某公司1名员工在配置泥浆作业过程中跨越泥浆罐人孔(*)时,不慎跌入1.6米泥浆中,淹溺同时被搅拌机叶片击伤导致死亡。事故教训:未做到《安全警戒及标志管理程序》中以下两项条款:1)5.3承包商负责按要求落实危险部位设立安全警戒及标志,并管理施工作业人员遵守相关直都规定;2)6.1承包商应在危险部位涉及安全警戒及标志以保护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五、受限空间中*窒息事故
1、某公司“7.6”中*事故
事故经过:年7月5日,某公司化工二部Ⅱ套丙烯腈装置检修基本完成,开工前需要清理污水收集罐内淤泥等杂物。2名作业人员陈某某佩戴防*面罩和氢氰酸报警仪进罐作业,发现罐内积水深约30cm,随即开始清污水作业。大部分污水被清出,淤泥露出。23时13分第3名作业人员都某某身穿雨衣,将氢氰酸报警仪装入裤子口袋后,佩戴防腐面罩进罐进行淤泥装袋作业。23时27分,都某某要求出罐,罐外人员将直梯放下,都某某攀爬直梯时晕倒。23时45分,医院救治。事故教训:未做到《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中以下两项条款:1)6.1.1承包商应采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等,以减少和消除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伤害和环境污染。
2、某公司“5.12”较大爆炸火灾事故,死亡6人
事故经过:年5月12日,某公司发现苯罐75-TK-内浮顶罐呼吸阀有微量泄漏,经检查决定对该罐进行检修。5月12日,6名承包商施工人员在罐内、1人在罐外进行浮箱的拆卸和运转作业,15时25分罐内发生爆炸并起火,事故造成罐内6名作业人员死亡。事故教训:未做到《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中以下两项条款:1)6.1.2承包商应优先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工作场所中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或使其降低到可接受程度。如选用无害或危害性小的化学品代替;2)6.1.6危险化学品进入现场前,承包商必须进行工作危险性分析(JHA)。指稍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作业过程中浮箱内残余苯流出、挥发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爆可燃气体。3、烯烃装置“11.26”罐内窒息人身伤害事故,死亡2人事故经过:11月26日早上,某公司裂解气压缩机C-在完成空气试车后,进行复位的准备工作。一名承包商人员发现罐内有一块警示牌(受限空间作业警示牌),进入罐内欲取出警示牌时,发生意外晕倒。员工X某发现有人晕倒后也进入罐内,欲将承包商人员救出,但员工X某进入后也晕倒在罐内。罐外两名承包商员工发现情况后,立即拨打急救电话。事故教训:未做到《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中以下两项条款:1)6.1.2承包商应优先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工作场所中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或使其降低到可接受程度;2)6.1.4作业人员应使用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如过滤式呼吸器、隔离式呼吸器、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