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喷桩复合地基
7.4.1旋喷桩复合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适用于处理淤泥、淤泥质土、黏性土(流塑、软塑和可塑)、粉土、砂土、黄土、素填土和碎石土等地基。对土中含有较多的大直径块石、大量植物根茎和高含量的有机质,以及地下水流速较大的工程,应根据现场试验结果确定其适应性。
2旋喷桩施工,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土质条件选用单管法、双管法和三管法;旋喷桩加固体形状可分为柱状、壁状、条状或块状。
3在制定旋喷桩方案时,应搜集邻近建筑物和周边地下埋设物等资料。
4旋喷桩方案确定后,应结合工程情况进行现场试验,确定施工参数及工艺。
7.4.2旋喷桩加固体强度和直径,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7.4.3旋喷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和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静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可按本规范式(7.1.5-2)和式(7.1.5-3)估算,其桩身材料强度尚应满足式(7.1.6-1)和式(7.1.6-2)要求。
7.4.4旋喷桩复合地基的地基变形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7.1.7条和第7.1.8条的规定。
7.4.5当旋喷桩处理地基范围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的有关规定进行软弱下卧层地基承载力验算。
7.4.6旋喷桩复合地基宜在基础和桩顶之间设置褥垫层。褥垫层厚度宜为mm~mm,褥垫层材料可选用中砂、粗砂和级配砂石等,褥垫层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褥垫层的夯填度不应大于0.9。
7.4.7旋喷桩的平面布置可根据上部结构和基础特点确定,独立基础下的桩数不应少于4根。
7.4.8旋喷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根据现场环境和地下埋设物的位置等情况,复核旋喷桩的设计孔位。
2旋喷桩的施工工艺及参数应根据土质条件、加固要求,通过试验或根据工程经验确定。单管法、双管法高压水泥浆和三管法高压水的压力应大于20MPa,流量应大于30L/min,气流压力宜大于0.7MPa,提升速度宜为0.1m/min~0.2m/min。
3旋喷注浆,宜采用强度等级为4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可根据需要加入适量的外加剂及掺合料。外加剂和掺合料的用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4水泥浆液的水灰比宜为0.8~1.2。
5旋喷桩的施工工序为:机具就位、贯入喷射管、喷射注浆、拔管和冲洗等。
6喷射孔与高压注浆泵的距离不宜大于50m。钻孔位置的允许偏差应为±50mm。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1%。
7当喷射注浆管贯入土中,喷嘴达到设计标高时,即可喷射注浆。在喷射注浆参数达到规定值后,随即按旋喷的工艺要求,提升喷射管,由下而上旋转喷射注浆。喷射管分段提升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mm。
8对需要局部扩大加固范围或提高强度的部位,可采用复喷措施。
9在旋喷注浆过程中出现压力骤然下降、上升或冒浆异常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
10旋喷注浆完毕,应迅速拔出喷射管。为防止浆液凝固收缩影响桩顶高程,可在原孔位采用冒浆回灌或第二次注浆等措施。
11施工中应做好废泥浆处理,及时将废泥浆运出或在现场短期堆放后作土方运出。
12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参数和材料用量施工,用浆量和提升速度应采用自动记录装置,并做好各项施工记录。
7.4.9旋喷桩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旋喷桩可根据工程要求和当地经验采用开挖检查、钻孔取芯、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和静载荷试验等方法进行检验;
2检验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代表性的桩位;
2)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的部位;
3)地基情况复杂,可能对旋喷桩质量产生影响的部位。
3成桩质量检验点的数量不少于施工孔数的2%,并不应少于6点;
4承载力检验宜在成桩28d后进行。
7.4.10竣工验收时,旋喷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和单桩静载荷试验。检验数量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且每个单体工程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的数量不得少于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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