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了!即日起,泸州市慈善总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年(第二批)慈善大病救助。符合要求的患者可于年12月18日前将资料交区县慈善总会或区县民*局。
救助对象:白血病、尿*症贫困患者年(第二批)慈善大病救助的救助对象为泸州市户籍的患白血病和尿*症的贫困患者。
◎针对白血病患者,当年自付金额总数超出0.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80%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针对尿*症患者,当年自付金额总数超出0.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80%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0.5万元。
慈善大病救助为终身一次性救助,已参加过泸州市慈善总会大病救助的患者不再实施救助。
12月18日前可提交申请市慈善总会有关人员提醒,符合要求的患者于年12月18日前将资料交区县慈善会或区县民*局。
提交资料包括向市慈善总会的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出(入)院证明复印件、医院发票复印件或一站式结算清单(或住院费用结算单),低保证明或其它贫困证明、《泸州市慈善总会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申请审批表》。
《审批表》可在泸州市慈善总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