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症是指各种肾脏病导致肾脏功能渐进性不可逆性减退,直至功能丧失而出现的一系列症状和代谢紊乱所组成的临床综合征,简称慢性肾功能衰竭或终末期肾脏病。尿*症*素是指在肾衰竭患者体液中浓度明显升高,并与尿*症代谢紊乱或临床表现密切相关的某些物质。
什么样的物质可被称作尿*症*素呢?
在20世纪70年代,瑞典的学者提出凡被称为尿*症*素的物质应符合以下几个标准:
1.该物质的化学结构、理化性质及其在体液中的浓度必须明确。
2.尿*症患者体内该物质浓度显著高于正常值。
3.高浓度的该物质与特异的尿*症临床表现相关,而体内该物质浓度降至正常时尿*症症状、体征应同时消失。
4.该物质浓度与尿*症患者体内浓度相似时,动物实验或体外试验可证实该物质对细胞、组织或观察对象产生类似*性作用。
但是近几十年来的研究表明,确定某种物质是否为尿*症*素有时难度很大,上述几个标准很难完全具备。那么在目前的认知里,尿*症*素都有哪些呢?
尿*症*素的分类多种多样,其中最常用的分类方法是根据*素的分子量的大小来进行分类。据此,可将尿*症*素分为小分子尿*症*素(分子量小于D)、中分子尿*症*素(分子量~0D)和大分子尿*症*素(分子量大于0D)。
小分子尿*症*素包括:
电解质和调节酸碱平衡的物质:氢离子、钾、磷等;
(1)微量元素:铝、钒、砷等;
(2)氨基酸及其类似物:色氨酸、同型半胱氨酸、N-乙酰精氨酸等;
(3)被修饰的氨基酸:氨甲酰化氨基酸、甲硫氨酸-脑啡肽等;
(4)氮代谢产物:尿素、肌酐、肌酸、尿酸、胍类(甲基胍、胍琥珀酸、胍乙酸)、一氧化氮等;
(5)胺类:甲胺、二甲胺、多胺(尸胺、腐胺、精胺等)、不对称二甲氨酸等;
(6)酚类:二甲基氧间苯二酚、对苯二酚、对甲酚、苯酚、氯仿等;
(7)吲哚类:3-醋酸吲哚、犬尿素、喹啉酸、犬尿喹啉酸、褪黑激素等;
(8)马尿酸类:马尿酸、o-羟马尿酸、p-羟马尿酸等;
(9)晚期糖基化产物:戊糖苷、N-羧甲基赖氨酸等;
(10)脂质类:3-羧-4-甲-5-丙-2呋喃丙酸、丙二酸乙醛赖氨酸等;
(11)其他:草酸、透明质酸、β-促脂解素等。
中分子、大分子尿*症*素主要有:
(1)多肽类:甲状旁腺激素、胰高血糖素、利钠激素、瘦素、内皮素、肾上腺髓质素、血管生成素、肾小球加压素、缩胆囊素、β-内啡肽、神经肽Y、Delta-睡眠诱导肽等;
(2)蛋白质类:β2-微球蛋白、白介素-1、白介素-6、肿瘤坏死因子、核糖核酸酶、免疫球蛋白轻链、趋化抑制蛋白、粒细胞抑制蛋白等;
(3)被修饰的蛋白质类:氨甲酰化蛋白质或多肽、终末氧化蛋白产物、晚期糖化终产物修饰的蛋白质等;
(4)脂质类:脂质氧化终产物修饰的蛋白质等;
(5)其他:某些抑制急速活性的未知物质、抑制离子转运的未知物质等。
近年来根据*素是否与蛋白结合的性质不同,又将其分为“蛋白结合*素”、“非蛋白结合的*素”;多年以来人们对“蛋白结合*素”认识不足,而且透析治疗效果欠佳,“蛋白结合*素”的研究也越来越得到了重视。了解尿*症*素的类别及其特点,对改善患者预后,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临床意义。
尿*症*素可导致细胞、组织、器官损伤或引发免疫紊乱、炎症损伤及代谢紊乱等全身性反应,引起心血管系统、骨骼系统、血液系统、神经系统等不同系统症状。不同类型的尿*症*素其作用机制和原理不尽相同,但当其作用于同一器官或系统时可使患者产生类似或相同的症状,亦可因全身性反应而使症状加重。正常人由于肾功能正常,可清除此类代谢产物或*素;而尿*症患者肾功能不全,无法及时清除尿*症*素,其在体内蓄积可引起尿*症的临床表现,故需要透析治疗清除尿*症*素,但是目前的透析治疗手段虽然不断改进,仍不能完全清除尿*症*素。
来源:田滨瑶肾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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