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衡水市桃城区人社局获悉,4月日至4月30日,符合条件的桃城区属企业职工可申请病退。
此次申报的具体条件包括:因病(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满5年以上;
且在县以上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满0年以上;
截至年2月3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即男97年2月3日前出生,女年2月3日前出生)以上;
对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0年以上;
因该企业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重新就业(包括灵活就业)的参保缴费人员。
上报时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及破产或改制的资料,主要包括企业破产、改制的文件方案及职工领取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破产或改制的资料要由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后一并申报。
申报时间:符合条件者,可于4月日——4月30日报名。
申报程序及其他事项:企业职工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存档人员由档案管理部门报名。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一次性将应上报资料提供齐全,并于报名期满前上报桃城区人社局社会保险股。对于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鉴定、退休资料的,不再纳入年度病退办理范围。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详细文件如下↓↓↓衡水高新区参保城乡居民:根据《衡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衡*规〔〕8号)规定,高新区自4月日起开展年度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衡水高新区参保城乡居民申办门诊慢性病时间为:年4月日—4月3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二、申报病种及补偿标准(一)普通门诊慢性疾病:病种范围:慢性心功能衰竭(三级以上)、陈旧性心梗(含心脏支架术后)、心脏起搏器安置术后、心脏搭桥术后、高血压病三期高危及以上、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脑血管病后遗症(有肢体功能障碍)、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性结核病、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异常(甲亢、甲减)、肾病综合征、慢性肾炎、帕金森氏病、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脑器质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参保城乡居民患心肌梗塞行心脏支架术后,术后第一年在门诊就医发生的*策范围内药品费用,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为60%,支付限额为元。其他慢性病在门诊就医发生的*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每年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为60%,单病种支付限额为元,2个病种支付限额为元,3个及以上病种支付限额为元。(二)门诊重症疾病:病种范围: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尿*症、器官移植术后(含骨髓移植)、血友病,各类学生及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还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参保城乡居民患门诊重症疾病在门诊发生的*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每年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尿*症患者在全市统一确定的尿*症透析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透析,治疗费用实行最高限额付费。到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透析治疗费用按门诊重症疾病待遇报销。注:门诊重症及心脏支架术后、心脏搭桥术后患者可随时申报。三、申报登记及鉴定流程参保居民携带患者本人身份证由患者或代办人到高新区医保中心(宝云大厦三楼)做申报登记,填报《门诊特殊疾病直接审核鉴定表》。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根据申报的先后顺序,电话通知患者具体的鉴定时间、地点,登记患者接到鉴定通知后务必按照通知时间携带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到通知地点进行鉴定,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四、申报需提交材料(一)有住院病历的:需提供患者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病种住院病历原件、诊断证明(注:病历需为0年月份后住院病历、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医嘱单、检查报告单)。(二)无住院病历的:需提供患者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份,相关门诊病历和检查报告单。参加医保中心组织的集中体检(检查所需要费用由个人负担)。(三)原已鉴定为慢性病的患者需增加病种的提交《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及相关病历资料。(四)对于需鉴定的精神类疾病患者医院申报鉴定。经专家组鉴定符合门诊慢性病标准的,统一发放《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注:申报慢性病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由医保中心留存备案。个人如需要请自行提前复印留存。)五、待遇享受时间本次通过鉴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自年6月日起享受待遇。所有人员办理相关事宜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咨询9衡水高新区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中心年3月9日来源:桃城区人社局、衡水高新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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