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性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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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27 12:37:00


  我州自年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慢性病以来,共设立了二十种慢性病,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险基金的保障作用,切实减轻了慢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


  为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近日又将肝硬化、慢性肾功能衰竭两种特殊病种纳入我州慢性病病种范围,这两种慢性病不设置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至此,博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已达22种。


  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长期患慢性疾病,病情较重、常年用药、符合住院治疗指征、但可以在门诊实施治疗的患者门诊治疗实施一定的医疗补助,以减轻其门诊医疗负担。全称: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助。


  特殊慢性病,是指在短期内无法治愈或者不可能治愈,需要长时间依赖药物和治疗来缓解病情的慢性疾病。

 自治州城镇职工所患慢性病包含:


  (一)肺源性心脏病;(二)慢性支气管炎;(三)高血压病Ⅱ期以上(含Ⅱ期);(四)I型II型糖尿病;(五)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六)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七)类风湿;(八)各类肿瘤门诊化疗;(九)尿*症门诊透析及组织器官移植出院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十)慢性病*性肝炎;(十一)精神病;(十二)癫痫;(十三)糖尿病并发症;(十四)慢性肾炎;(十五)肾病综合症;(十六)前列腺炎;(十七)脑血管意外后并发症(后遗症);(十八)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十九)帕金森氏综合症;(二十)重症肌无力;(二十一)肝硬化;(二十二)慢性肾功能衰竭。

关于印发博州新增门诊

特殊慢性病诊断标准的通知

博州人社字〔〕88号


  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社会保险管理局,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博州新增门诊慢性病诊断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承担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诊断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印发的门诊特殊性慢性病诊断标准和相关要求,做好特殊慢性病诊断工作,对于在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按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医疗保险基金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卫生局

年9月7日

博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新增门诊特殊慢性病诊断标准


  一、肝硬化


  诊断标准


  1、病史;多有病*性肝炎、自身免疫或代谢性肝病和长期饮酒等有关病史;


  2、临床表现:有肝硬化的临床症状及体征如纳差、乏力、腹胀、皮肤色素沉着、肝掌、蜘蛛痣、双下肢浮肿、腹水、出血征象或并发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肝大、脾大、脾功能亢进、胃底静脉曲张、上消化道出血、自发性腹膜炎、电解质紊乱等;


  3、辅助检查资料:(1)肝功能化验(转氨酶、白蛋白、球蛋白、胆红素)出现异常;(2)肝影象学检查(如彩超,核磁共振等)出现肝硬化的表现。


  建档资料


  1、病史资料(住院病历);


  2、辅助检查资料:(1)肝功能(转氨酶、白蛋白、球蛋白、胆红素)报告单;(2)肝影像学检查(如彩超,核磁共振等)报告单。


  二、慢性肾功能衰竭


  诊断标准


  1、病史:多有原发性肾小球疾病、各种继发性肾脏病(糖尿病肾病、缺血性肾病、狼疮性肾炎、系统性小血管炎肾损害、痛风性肾病、梗阻性肾病等)、间质性肾炎、肾盂肾炎、肾囊肿性肾病等病史。


  2、临床表现:在慢性肾衰竭的不同阶段,其临床表现也各不相同。在慢性肾衰竭的代偿期和失代偿期早期,患者可以无任何症状,或仅有乏力、腰酸、夜尿增多等轻度不适:少数患者可有食欲减退、水电解质代谢紊乱、酸碱平衡失调及轻度贫血。慢性肾衰竭中期以后,上述症状更趋明显。在晚期尿*症时,可出现急性心衰、严重高钾血症、消化道出血、中枢神经系统障碍等,甚至有生命危险。


  3、辅助检查资料:(1)肾功能、血电解质、血气分析、尿化验出现异常;(2)肾影像学检查(如彩超,磁共振等)或肾图检查显示肾脏有病变。


  建档资料


  1、病史资料(住院病历);


  2、辅助检查资料:(1)肾功能、血电解质、血气分析、尿化验报告单;(2)肾影像学检查(如B超,磁共振等)或肾图检查报告单。

资料由州人社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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